湄潭縣文化旅游發(fā)展中心選調工作人員的公告 (2人)
為進一步加強文旅隊伍建設,充實人員力量,根據(jù)工作需要,決定從全縣教師隊伍中公開選調2名政治素質好、業(yè)務能力強的工作人員,現(xiàn)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原則及方式 公開選調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和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用人標?采取測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公開選調對象 面向縣內各中小學、幼兒園在編在職教師公開選調。 三、公開選調崗位及條件 (一)崗位 湄潭縣文化旅游發(fā)展中心工作人員2名(事業(yè)單位專業(yè)技術崗),從事解說員崗位。 (二)條件 1.年齡35周歲以下(198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高160cm以上,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取得普通話二級甲及以上等級證書; 2.相貌端莊、儀態(tài)大方、形象氣質佳,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勞,事業(yè)心、責任感強; 3.組織和協(xié)調能力強,會熟練使用電腦,具有較強的文字功底; 4.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要求以及相關規(guī)定;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參加本次公開選調 1.尚在試用期內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誡對象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6.所在單位或具備干部管理權限單位不同意參加選調的; 7.縣委管理干部; 8.選調后構成回避關系的;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工作年限要求,均截至報名開始當天。 四、公開選調程序及要求 公開選調采取測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按照發(fā)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測試、體檢、考察、公示與調動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8月14日—8月18日(工作日早上8:30-12:00,下午14:30-18:00); 2.報名地點:湄潭縣文化旅游局二樓辦公室(湄江街道小北街20號); 3.報名方式:采取個人現(xiàn)場報名方式進行,不收取報名費; 4.報名要求:報考者報名時須提交《湄潭縣文化旅游局2023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見附件);提供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查看原件、提交復印件),所在學校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復印件(注明:此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并加蓋單位公章); 5.報考者須對本人所提供的各類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弄虛作假者,取消選調資格,報名材料不退還。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選調全過程,任意環(huán)節(jié)一旦發(fā)現(xiàn)資格不符者立即取消選調資格。 (三)測試 測試分為筆試和面試。選調崗位報名且符合條件的人數(shù)少于或等于報考崗位1:3比例時不進行筆試,直接進入面試;選調崗位報名且符合條件的人數(shù)超過報考崗位1:3比例時,需進行筆試+面試,面試人員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若進入面試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則同時參加面試。 1.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總分100分。筆試重點測試報考者的政策理論水平、文字表達能力、崗位技能及綜合素質能力。 2.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總分100分。面試主要考核報考者的儀表儀態(tài)、政策水平、綜合分析、邏輯思維、臨場應變和語言表達能力等綜合能力水平。 3.成績計算。 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字,面試工作結束后,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在湄潭縣人民政府網(wǎng)及文旅湄潭微信公眾號公布。公布內容包括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注:未進行筆試的,以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字。 筆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按照職位計劃,在面試成績達到70分以上的人員中,根據(jù)總成績從高到低按體檢人數(shù)與選調計劃數(shù)比例1:1確定,對擬選調人員進行體檢,體檢在縣級及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擬選調人員自行承擔,體檢不合格的,按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遞補體檢人選。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察 筆試、面試成績均不帶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敬業(yè)精神、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與公開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對照考察對象檔案、相關信息和材料進行復查,對資格復查不符合要求,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選調資格。 (六)會議研究確定選調人選 召開湄潭縣文化旅游局黨組會議,聽取情況匯報,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 (七)公示與調動 擬選調人選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反映或反映問題查實不影響選調的,按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 未盡事宜由湄潭縣文化旅游局商湄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確定。 咨詢電話:0851-24221058(湄潭縣文化旅游局辦公室) 監(jiān)督電話:0851-24222410(縣紀委監(jiān)委派駐第二紀檢監(jiān)察組) 附件:湄潭縣文化旅游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 ????湄潭縣文化旅游局???????????????????????????2023年8月8日 原文鏈接:http://www.meitan.gov.cn/mtzx/gsgg/202308/t20230808_815896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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